根据教育部、财政部、国家发改委《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》(教财[2006]2号)、湖北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《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收费管理的通知》(鄂价费[2006]183号)和《关于我省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鄂价费规〔2014〕11号)文件精神,现将湖北省物价局批准我校2014年新生收费项目及标准公示如下:
一、本科生学费标准
(一)农学、水产养殖学、林学、茶学等专业3375元/生•年;
(二)植物科学与技术、植物保护、农业资源与环境、园林、园艺、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、动物科学、动物医学、水族科学与技术、应用化学、国际经济与贸易、经济学、工商管理、会计学、土地资源管理、农林经济管理、市场营销、人力资源管理、社会工作、社会学、法学、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、农业机械化及自动化、机械电子工程、自动化、能源与动力工程等专业4500元/生•年;
(三)地理信息科学、环境工程、环境科学、风景园林、生物信息学、生物科学(国家生物学理科基地班)、生物技术(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基地班)、生物工程、工程管理、信息与计算科学、计算机科学与技术、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、英语、商务英语、广告学、食品科学与工程、食品质量与安全等专业5850元/生•年;
(四)视觉传达设计10350元/生•年;
(五)市场营销(国际农业产品营销)(中外合作办学)国内25000元/生•年,国外以英国哈珀•亚当斯大学公布学费为准。
二、研究生学费标准
(一)全日制研究生(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并有财政拨款):
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8000元/生•年;
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10000元/生•年;
其他非定向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0000元/生•年。
(二)纳入国家研究生招生计划没有安排财政拨款的研究生(委托培养研究生):
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25000元/生•年(委托培养);
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30000元/生•年(委托培养);
专业学位研究生:
社会工作硕士30000元/生•年(委托培养);
工商管理硕士30000元/生•年(委托培养);
公共管理硕士30000元/生•年(委托培养);
其他定向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25000元/生•年(委托培养)。
三、住宿费标准
(一)研究生:根据生均住房面积和住房设备设施配备条件分为800元—1200元/生•年;
(二)本科生:根据生均住房面积和住房设备设施配备条件分为1000元—1200元/生•年。
(三)对增装空调的学生宿舍,在原住宿费标准基础上,每生每学年增加住宿费标准为:单人间480元;双人间240元;3-4人间120元;5-6人间80元;7-8人间60元。
四、代收费项目及标准
(一)健康检查费35元/生;
(二)预收教材费1000元/生(毕业时多退少补);
(三)军训服装费据实收取(90元/生);
(四)武汉城镇居民医疗保险20元/生•年;
(五)意外伤害及住院医疗保险费30元/生•年(自愿);
(六)校园卡预充值款代收100元,用于食堂就餐等消费,首张免收成本费。
举报办公地点:行政办公楼425室,举报电话:87282056
湖北省物价局价格服务电话:12358
附件:华中农业大学2014年收费标准及依据(点击下载)
华中农业大学
2014年8月28日